【创新创业】关于举办第四届OD体育官网登录入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创建者:系统管理员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557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网龙杯”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教学〔201810号)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2018年3月至8月举办第届OD体育官网登录入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8月30日。

2.校内初赛:5月中旬前,根据项目创业计划书进行选拔

3.校内复赛6月初进行现场比赛,决出各个奖项。

4.推荐省赛:7月30日前,对获奖项目组织训练营进行培训择优选拔项目参加省赛。

六、比赛内容

1.项目计划书评审

1)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商业性(经营绩效、成长性、商业模式和融资方面)、团队情况、创新性及带动就业情况。

3)就业型创业组根据项目生存性和盈利能力、可行性和完整性及可复制性撰写项目计划书,可从岗位创新、技能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协同创新和模式创新任选一项,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体现带动的就业人数。

2.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七、大赛规则

1.初赛:学校将邀请校内外创业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导师团队,根据项目可行性、可操作性、典型示范性和计划书撰写等方面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分(100分制),选拔优秀项目进入复赛

2.复赛:参赛团队现场进行项目展示和答辩环节,导师团队根据团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100分制),选拔优秀项目进入训练营。

3.提高特训:导师团队针对项目情况进行能力提高特训

八、大赛奖项

大赛将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奖项,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具体名额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其中,金奖团队奖金8000元,指导老师3000元;银奖团队奖金5000元,指导老师2000元;铜奖团队奖金2000元,指导老师1000元;优秀奖团队奖金1000元,指导老师500元。根据各学院赛事组织和获奖情况,评选若干个优秀组织奖,给予荣誉证书和奖励金5000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将大赛作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前三届大赛的组织经验,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

2.做好宣传发动大赛检验我校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大练兵,更是贯彻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各学院参赛学生比例不低于在校生数的10%。要积极动员专业教师参与团队指导工作,要把近三年教师的科研成果向学生公布,以本次大赛为契机,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推进本学院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展现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

3.为与省赛实现对接,校赛具体的比赛时间及执行方案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进一步通知,请关注比赛各项安排进程通知,学校将组织各类专家在比赛的不同阶段对团队进行赛前专门指导和培训。

4.大赛工作QQ群为714345441,请各学院指定1名负责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联系人:黄晓宁、廖萍荣; 联系电话:22919509  

邮箱:21590890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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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