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泉州市科技局启动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25年泉州市科技计划备选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及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我校为牵头单位可申报的项目有:
(一)高新产业领域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二)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
(三)农业农村、海洋、生物医药领域项目;
(四)社会发展领域项目;
(五)科技对外合作领域项目;
(六)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七)人才发展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二、申报方式
通过泉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统一申报。
1、已注册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户,首次使用系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向本学院科研秘书获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
2、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
3、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17:30(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请各学院于该日期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并将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三、其他要求
(一)市级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如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五)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涉及技术合作的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六)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七)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四、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单位注册、人员审核和技术问题咨询: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二)申报业务咨询,请按领域联系市科技局对应业务科室。
高新科电话:0595-22579329、
社农科电话:0595-22579361、
人才科电话:0595-22579330。
(三)科技处 0595-22909330。
附件: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科技处
2024年12月13日